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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噪每一輪協調會議都摻雜著部門利益的“扯皮”,特別是討論到各個部門能“瓜分”多少審批時間。京站美食凡涉及到部門利益的,大家的抵觸情緒都比較大。穗府(2013)8號文是在一場“夜晚”的會議上,由市領導親自督促,一個個部門局長“簽字畫押”才定下來的。
  —固態硬碟—— 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
  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,進一步簡政放權,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,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,一律取消審批,對保褐藻糖膠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管理、提高效率。
  —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usb重大問題的決定》
  樣本意義
  “從立項到審批,要跑20個委辦局、53個裝潢處室,蓋108個章,需要799個審批工作日。”今年1月的廣州“兩會”上,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繪製的投資項目審批流程“萬里長征圖”,引起媒體和公眾極大關註。
  4個月後,《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優化審批流程試行方案》(簡稱“穗府(2013)8號文”)正式出台。5個審批階段的辦結時限被要求從799個工作日壓縮至37個工作日。儘管沒有減少一項審批事項,已遇重重阻力。昨日,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了穗府(2013)8號文《補充規定》,對流程進一步優化。
  據透露,廣州正在醞釀行政審批改革的“再升級”。新一輪改革“動沒動骨頭”、“動幾多骨頭”備受關註,答案或將於下月出爐。
  改革源起 一張萬里長征圖
  今年1月至今,一張行政審批“萬里長征圖”,讓穗政協常委曹志偉一次又一次站到了媒體的聚光燈下。
  這張圖首先在市兩會上曝光,隨後被放到市委書記、市長及廣州40多個部門領導的辦公室,緊接著作為禮物送到了海南省省長蔣定之手上,繼而掛在中央編辦的大廳展示……
  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幕前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天內在兩次重要會議場合,都分別談到了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所繪製的行政審批“萬里長征圖”。
  “萬里長征圖”的出爐,無疑與曹志偉的從業經歷有關。10多年來,這個房地產老闆每每讓員工去辦理項目審批,常會因為缺少某些材料而被“打回頭”。久而久之,他乾脆讓員工把每一次蓋章、審批和繳費的步驟,都記錄下來。
  曹志偉統計過,“2004年《行政許可法》實施至今,廣州的審批事項至少增加了一倍,證明政府機構也起碼膨脹一倍”。於是,有建築學和工商管理學雙重學科背景的曹志偉,想到要畫一幅圖。
  許多人都不明白,一個開發商,為何會出錢出力、不計成本地“死磕”行政審批改革?曹志偉笑著說,經商發財,並非他的初衷。“我從小的夢想,就是當官,總喜歡站在政府角度進行思考”。
  曹志偉的觀點是,一個政府的行政效率決定了一座城市的發展速度與質量。他認為,如果為增加稅收,而一味地在存量企業身上去挖潛力,這些企業最終會被榨乾毀掉的。“應該鼓勵新增的本地企業、外地企業、外國企業在穗投資。但行政審批,卻成為一道門檻。”
  改革之變 從799天到37天
  就在市政協《關於大幅縮短廣州投資項目建設審批時間的建議案》提交的4個月後,今年5月1日,穗府(2013)8號文正式出台。
  5月2日,政務服務中心6樓開通了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區,將“串聯”審批改成“並聯”。5個審批階段的辦結時限,被要求壓縮至37天。涉及的重點部門,包括發改、國土、規劃、建設等等。
 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嘗到了改革的“頭啖湯”。這家公司只等了11個工作日,就拿到了一棟23層高商業辦公樓的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。若按原來的審批進度,它至少需要134個工作日,縮短近90%。
  從原來的799個審批工作日,壓縮至如今的37個審批工作日。真有這麼神速嗎?
  事實上,所謂的“37個審批工作日”,僅指政府部門的流程。然而,還有更多繁複的流程,比如在政府部門的外延機構、下屬事業單位等。“實際是400多個審批工作日。還不包括準備材料所用的時間”,有企業透露。
  曹志偉坦承,目前所謂的“流程優化”,是在不動部門、不動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。即一項審批事項都沒有削減。
  對新流程,企業似乎也不太買賬。新流程實施的頭3個月,有審批人員反映,選擇走舊有“串聯流程”比選擇“並聯流程”的企業要多。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,材料備齊困難。
  譬如,在“項目立項”窗口,根據用地性質不同所需遞交材料從20多份到40多份不等,在“竣工驗收”窗口,最多要求一次性遞交100多份材料。
  改革之難 部門利益博弈
  儘管穗府(2013)8號文的出台並沒有讓廣州減少任何一項行政審批事項,然而,據不完全統計,醞釀此項文件的4個月內,廣州為此召開的市委常委會議、市政府常務會議、各部門碰頭會協調會等,超過10次。
  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曾說,改革,肯定是會觸動利益。全程參與各種協調會的他回憶,每一輪會議都摻雜著部門利益的“扯皮”,特別是討論到各個部門能“瓜分”多少審批時間。
  “能不能給20天時間?”“總共就37天,如果單獨給你一半,其他部門就不用幹了!”……吳明場記得,類似的爭吵在會場上常有發生。他形容,凡涉及到部門利益的,大家的抵觸情緒都比較大,有部門曾經帶隊去找領導游說,以爭取更多的時間。
  吳明場還透露了一個細節:當討論到“建築節能審查”能否併入到“施工圖審查”里時,有關部門就有很大反彈。“這個環節背後有一個機構,如果真的取消了,那麼這個機構或許連存在的價值都沒有了”。
  經過幾次協調,各部門本來已經達成了一致,沒想到在第一次上市政府常務會時,又有部門領導反口,說要尊重規律,尊重科學,不要腦子發熱。最後,穗府(2013)8號文是在一場“夜晚”的會議上,由市領導親自督促,一個個部門局長“簽字畫押”才定下來的。
  改革提升 方案優化未削權
  據分析,廣州此輪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,很可能和經濟形勢壓力有關。
  廣州的參照系是天津。2012年,廣州的G D P僅比天津多600億元,媒體用“G D P第三城競爭白熱化”來描述兩座城市之間的角力關係。有意思的是,廣州的優化流程如果不算竣工驗收階段的7個工作日,其餘總審批時限為30個工作日。相應的,天津走完相同的流程,審批時限是31個工作日。
  昨日,在穗府(2013)8號文出台半年後,其《補充規定》正式公佈。然而,這一《補充規定》對原方案進行再優化,並不涉及削權。微調內容包括,進一步降低受理門檻,提出不能強制企業接受審批咨詢,不能收費等等。
  在曹志偉看來,這並非廣州行政審批改革的2.0版本。“最多只是1.2版本”。他表示,《補充規定》最大的意義在於,打破了行政審批流程的“集裝箱”概念,“入案不需要備齊全部材料,有多少材料就先辦多少事情”。
  “廣州的行政審批改革的下一步,就是要動骨頭,目前肯定還沒改夠!”曹志偉說。昨日,吳明場也透露,削減審批事項的動作或會在下月進行。廣州的確正在醞釀行政審批改革的“再升級”。 廣州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
  廣東進展
  2 0 11年8月順德成為廣東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的試點,提出“大部制、小政府、大社會”的改革路徑。政府在放權的同時,也在培育社會組織和法定機構。
  11月廣東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總結部署大會在汕頭召開,提出要在提升體制機制“軟實力”上下狠功夫。廣東省轉變政府職能決策咨詢委員會成立,廣東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同時退出歷史。
  2 0 12年7月17日 廣東省召開行政審批改革動員大會,發佈第一批調整的審批事項目錄,其中取消179項審批項目,轉移55項,下放115項,委托管理5項,要求年底前全部實施。50多個政府部門1120個審批事項被清理出來。
  8月22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廣東省在“十二五”期間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。
  9月《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(第二批)》公佈實施,對29項由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作出調整。其中,取消18項、轉移1項、下放10項。
  11月 國務院批准廣東對100項行政審批事項作出調整:停止實施66項行政審批事項,下放3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層級。
  近兩年 深圳、廣州、東莞、珠海、中山、清遠等廣東各地市均紛紛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加大簡政力度,減少審批事項。
  專題統籌:王海軍 李艷 劉麗君 田霜月 王衛國
  採寫:記者 李曉瑛
  攝影:記者 鐘銳鈞  (原標題:穗行政審批改革下月或再削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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